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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蔡政府为了面子 赔了威信

    时间:2016-08-23 05:18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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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岛环球网消息:自国道收费员为了资遣安置问题几番抗争以来,社会舆论总是寄予同情,但如今他们抗争成功,政府在没有任何法源和预算科目的情形之下,由蔡英文亲自出马过问此案,终于让远东集团董事长徐旭东低头,由政府和远通电收共同负担“专案补助”,甚至包含抗争活动期间的便当费用与车资都会补偿。但这个解决方案除了民进党政府和抗争的收费员外,社会舆论却多持保留态度。

    《中国时报》报道,到底这个案子,是否如同高雄市陈菊市长所言,是“新政府用3个月解决3年的问题”,终于使“正义”得以伸张;还是政府一时便宜行事,讨好特定团体,结果却可能造成社会秩序崩坏与政商关系的腐化呢?

    在民主法治社会里,维系社会公平的是典章制度,凡事依规则走,才能避免争议。在远通电收承揽ETC合约时,便白纸黑字同意担起国道收费员的资遣补偿责任,不过远通电收的资遣方案并不能满足国道收费员的要求,因此他们的抗争越来越激烈,但政府一直没有“妥善合法”的因应之道。因为远通电收已依字面上完成合约应尽的义务,徐旭东自然“得(法)理而不饶人”,坚持不愿意多给“法定责任”以外的东西。

    其罪在谁呢?其实是在政府。因为政府急于推动ETC,而轻易地同意远通电收的资遣方案,却未曾与国道收费员们磋商。所以政府应该做的是,重新审视远通电收所提资遣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合理,以及实施上是否有“假转业,真逼退”的情事,然后协助国道收费员以诉讼方式逼迫远通电收负担起应尽的义务。倘若司法诉讼失败,则国道收费员应采取诉讼方式要求政府赔偿方式予以补偿。这才是在既定规则下争取权益的方法。

    可是民进党政府选择了最糟糕的解决方案,用类似“摊派”的方式要求远通电收拿出约2亿做“企业社会责任”,然后再用“政策失当”的理由来正当化政府出4亿的补差额。这种摊派方式没有道理可言,如果认定远通电收有责任,大可堂堂正正循法律途径要求徐旭东全部负责。如果政府自知理亏,则所有补偿金额都该由政府出,至少这还是依循著游戏规则走。

    现在政府硬要徐旭东出钱,试问未来远通电收所积欠的数亿罚锾还要不要缴?将来横向国道设置ETC会不会内定给远通电收承揽呢?当政府贪图一时的小利或面子,付出的却是政府的威信与人民的信任。一旦蔡政府收了徐旭东这份钱,用和稀泥的方式来解决国道收费员的问题时,将来政府与远通电收,甚至是远东集团的任何交易,都会被人以有色眼镜看待,怀疑其中是否有特别的利益。就如同“黄泥掉在裤裆上,不是屎,它也是屎了”。

    凡事依著规矩走,无规矩,不成方圆。蔡英文和林全此番自以为解决了一项劳资争议,殊不知便宜行事终究会造成后患无穷。因产业升级造成的失业有多少,这难道不是政府政策变更的影响吗?蔡政府你要全埋单吗?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