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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将法治教育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评

    时间:2016-09-15 21:01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记者8月31日从四川省司法厅获悉,省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司法厅日前转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提出我省各级依法治市(县)、宣传、教育、司法部门要切实推进学校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大纲》要求,要将学校法治教育实施情况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方面,纳入学校年度考核的内容;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内容,纳入综合(平安建设)工作考评。

      A学些啥?

      义务教育阶段

      《大纲》对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等不同阶段的法治教育提出了不同的目标,并分学段细化教学内容与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要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重要法治理念与原则,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须的基本法律常识。初步树立法治意识,养成规则意识和尊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初步具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为培育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奠定基础。

      比如小学低年级(1-2年级)要认知国家象征及标志,初步建立对家庭关系的法律认识,了解消防安全知识、基本交通规则等。小学高年级(3-6年级)则要建立对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权威的初步认知,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初中阶段(7-9年级),则要初步了解政府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了解重要国家机构的职权,了解民事法律活动的基本原则等。

      高中教育阶段

      《大纲》提出,针对高中教育阶段的学生,要较为全面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制度以及法律常识,强化守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初步具备参与法治实践、正确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要全面拓展法律常识、法律制度的内容,全面认知家庭、婚姻、教育、劳动、继承等与学生个人成长相关的法律关系。认知民事、行政、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深化守法意识。

      高等教育阶段

      学生要进一步深化对法治理念、法治原则、重要法律概念的认识与理解,基本掌握公民常用法律知识,基本具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针对非法律专业的学生,要了解法治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国情基础,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及民事、刑事、行政法律等重要、常用的法律概念、法律规范;增加法治实践,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B怎么学?

      设置专门课程

      《大纲》明确青少年法治教育要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创新教育方法,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学校要适时、相应修订中小学德育课程标准,完成本大纲要求的教学内容。小学低年级要在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课时,安排法治教育内容;小学高年级要加大法治教育内容在道德与法治课中的比重,原则上不少于1/3;初中阶段,采取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教学单元或者集中在某一学期以专册方式实施教学,保证法治教育时间。高中教育阶段,思想政治课要设置专门的课程模块,将法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课的独立组成部分。高等教育阶段要把法治教育纳入通识教育范畴,开设法治基础课或者其他相关课程作为公共必修课。

      创新教育方式

      《大纲》提出要采用故事教学、情境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多种教学方法。在各学科课程中挖掘法治教育因素,如重点讲述依法治国的历史范例等。

      要充分利用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全过程、全要素开展法治教育。此外,还要广泛开展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情景剧展演、辩论会、理论研讨、法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法治实践活动。

      C机构咋参与?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大纲》要求,要广泛组织和动员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建立社会法治教育网络。

      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国家机关、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要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教育部门、学校合作开发法治教育项目;有关行政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为学校提供相应的法治教育资源和实践机会;各地要积极建设综合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在司法机关、相关政府部门或者有关组织、学校建立专项的法治教育基地;在统一组织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要安排相当比例的法治实践内容。

      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可以设立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利用“三下乡”活动,组织学生进入社区、街道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在实践中学法、用法。还要鼓励法律工作者、研究人员以各种形式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为学校开发法治教育课程、开展专题法治教育活动提供支持。

      健全评价机制

      《大纲》还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效果评价机制。要将学校法治教育实施情况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方面,纳入学校年度考核的内容;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内容,纳入综合(平安建设)工作考评。县级以上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校法治教育实施情况纳入督导范围,推进法治教育工作。

      评价要全面考察青少年法治教育效果,要将必要的法律常识纳入不同阶段学生学业评价范畴,在中、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要注重结合青少年的学习和生活,将反映法治思维、法治观念的行为、态度和实践作为评价的重要方面,增强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探索建立综合性的青少年法治素养评价机制。此外,教育部门可以联合司法部门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对学校、区域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价,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组织还可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评价的研究与实践。(四川法制报记者 兰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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