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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破解法治社会建设难题

    时间:2016-04-21 18:44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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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世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法治中国建设的宏图正徐徐展开。而其中,“全民守法”被提升到法治中国的基石的高度。《决定》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公民不仅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受益者,还是重要的参与者和推动者。依法治国,贵在树立法治理念,重在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深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要从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入手,全力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30多年的法治建设和20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广大民众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正在逐步形成。但同时也应该看到,一些有损法治权威、有悖法治精神的问题和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部分领导干部守法意识薄弱,“权大于法”的人治思维仍有一定市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并不鲜见,严重破坏了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心;二是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一些民众一方面迫切要求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又不愿意遵守法律,不肯承担应尽的法律义务;一方面对自己的合法权利寸土必争、寸步不让,另一方面又动辄以非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以非法治的方式维护权益。这种思维上的悖论和行为上的矛盾使得社会矛盾冲突更加剧烈。因此,增强包括政府工作人员和全体民众在内的全民法治观念,是法治社会建设急需破解的难题。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破解法治社会建设难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守法习惯、善于依法维权;以“法律七进”(即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院)为载体,积极落实“一村居一律师制度”,开展法律援助的同时,深化和创新法治宣传,增进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了解;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引导和推动各层次各领域的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二是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意识,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利益矛盾相互交织,一方面党员干部要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需要;另一方面,也要带头守法,依法行政,善于运用法律知识释疑解惑,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善于运用法律机制理顺社会关系,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是引导民众树立正确的权利观。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和一致性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享有权利就必须承担相应义务,这体现了法治的公平与公正。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公民应尽的义务,其中守法就是公民最重要的义务。片面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会造成权利的滥用。那些以维权为借口破坏法治的事件必须得到明确的纠正。维护自身权益必须遵循合法、合情、合理原则,决不允许侵害他人权益,更不能破坏法治和秩序。

    四是强化全民尊法敬法守法习惯。“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自觉地遵守和执行法律是对公民的基本要求。只有全社会成员发自内心地尊崇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才不会仅停留在纸面上。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法治信仰,一个社会缺乏法治精神,法治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法虽立而难行。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引导民众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具体行为习惯做起,把法律作为衡量个人行为的标准,真正把守法作为一种生活习惯和生活态度。推进全民守法,需要从每个公民遵守社会规则开始。比如“中国式过马路”让交管部门既头疼又棘手。笔者认为这样的看似“很小”的不良行为习惯必须认真对待,花大力气给予纠正。

    五是持之以恒推进社会道德建设。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虽然法律与道德是社会治理的两种不同方式,法律不应轻易僭越道德领地,但从本质上讲,法律与道德的目标是一致的。转型期社会道德面临着严峻挑战,面对公德的缺失、诚信的失守、伦理的困境,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法治中国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信任法律、尊重法律、自觉运用法律,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社会新风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就一定能早日实现。

    (作者系中共湛江市委党校政治教研室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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