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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法治“野蛮症”

    时间:2016-09-27 21:07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日前,四川富顺县外来务工人员陈某因殴打他人,被定海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说出来真是难以置信,今年42岁的陈某,殴打的对象竟然是一名6岁小男孩。(据9月1日《舟山晚报》报道)这种野蛮行径,与创建文明城市的氛围是格格不入的;这种“新居民”,走到哪儿也是不受欢迎的。

      像这种不讲理、不讲法,患有“野蛮症”的人,在现实生活中还时有所见,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比如,有的人不服物业管理,稍不如意就拿车子堵小区大门。再比如,有的人“老子天下第一”,话不投机就血往上涌凶相毕露。也不想想,你果真是绿林好汉吗?碰到个更狠的直接给打趴下了又该如何收场?陈某竟然当着自己儿子的面“教训”别的孩子,如此野蛮行径难道就不担心孩子学坏吗?

      人活世上不可能时时处处称心如意,喜怒哀乐得讲究分寸、守住底线,这应该是做人的基本涵养。小孩子在一起打打闹闹原本算不了什么,即使自家孩子吃了点亏,作为家长也要坦然处之。情况严重确实需要交涉的,可以找老师,也可以找对方监护人,甚至还可以走法律途径。像陈某那样,直接把对方小孩给“摆平”了,这口气出得是何等野蛮、何等可耻!如此缺乏涵养的人,假如不能痛定思痛坚决改正,必定难以被主流社会接纳。到头来,人生道路就难免越来越窄。

      在蛮荒时代,用拳头说话或许还有无处说理的无奈情形。但即使如此,古人仍然崇尚君子动口不动手,动辄大打出手的泼皮无赖行径必遭万人唾骂。有道是“盗亦有道”,但凡还有点耻感的人,哪怕号称“我是流氓我怕谁”,也不至于对女人、小孩动粗,否则就会被天下人耻笑。如今再也不是丛林法则横行的年代,法治社会岂能容忍用拳头说话。光天化日之下,目无法纪行凶滋事,而且打的还是学龄前儿童,实在是给文明社会抹黑。

      现实生活中,“野蛮症”仍时有发作,说明正在创建的文明城市还存在瑕疵。像陈某这种低素质的人虽属个别,但闹起事来常常会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对此,宽容就是纵容,无形之中会导致“野蛮症”变本加厉。全社会应该让野蛮人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一方面要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另一方面要体现应有的追究力度。唯有依法治“野蛮症”,才能体现恶有恶报、彰显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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