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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治意识不强阻碍法治社会建设

    时间:2016-09-28 13:04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深圳特区报记者周元春

    在活动现场,主持人、市政协委员王淑杰做了两次现场小调查,一次是“飞机未停稳是否无视规定打开电话”,一次是“开车时是否曾乱变线、乱加塞、乱停车、打电话”。而这两个调查的结果是曾违规的市民“举起的手像森林一样”。王淑杰因此得出一个结论——在法治社会建设中,法律意识不强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亟待解决。

    “交通部门曾经做过统计,一个司机踩刹车,到第10个司机后,整个车流就停止了。当乱变道的司机以为比别人快几秒,实际上车流的速度在下降,最终每个人都是拥堵的受害者。深圳汽车保有量已达320万辆,如果每个司机都增强法律意识的话,我相信我们上下班的路上也不会路堵、心堵了。”王雪感叹说。

    蒋雷也同意王雪的观点。他举了深圳养犬管理条例的例子:条例规定,出门遛狗应牵狗绳、给狗狗戴口罩,但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养犬的人士都做不到,且不以为然,因为他意识不到这是违法行为。“现在深圳养犬的人士越来越多,我们的市民如果个个都这么任性,在养犬的同时没有遵守我们的法律法规,最终会产生一些不良后果,并对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我们的社会也就不是法治社会了。”

    “前面的委员们都谈市民的法律意识,我觉得法治社会里面,政府有法律意识更重要。”肖寒梅的发言赢得了现场观众的热烈掌声。“说白了就是职权法定,依法行政。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违法,那比普通老百姓违法影响更广泛,后果更严重,更恶劣。只有我们的领导干部崇尚法律,依法行事,才能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和法律的框架内良性运行。”肖寒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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