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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新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1)

    时间:2016-09-30 03:52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紧紧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目标,按照“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大力推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各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新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以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为目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新疆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新疆的发展和稳定关系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2010年5月,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新疆发展和稳定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的新形势下,中央专门召开新疆工作座谈会,作出了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为新疆工作指明了方向。三年多来,新疆自治区党委团结带领各族干部群众坚持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坚持“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奋力推进科学跨越、后发赶超,新疆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民生建设成效显著,发生了令人振奋的历史性深刻变化。党的十八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新一届党中央提出“中国梦”的奋斗目标,并作出一系列新的部署。中国梦在新疆的具体体现,就是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美好新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重要政治任务,是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抓手,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新疆坚持把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建设法治新疆紧密结合起来,与实现两大历史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力促进了新疆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1、着眼于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以“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稳定是新疆的大局,是跨越式发展的前提和保障。2010年8月,自治区党委综合分析研判新疆稳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提出了“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的工作指导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推进维稳工作常态化,新形势下维护团结稳定的能力不断提升。按照这一指导方针,我们坚持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广泛开展以“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编发了大量维、汉两种文字的维稳法制宣传品。结合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宗教场所较多、人员相对集中的特点,积极开展对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法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管理,实现了法治建设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机统一。

      2、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主题鲜明的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以来的三年,也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的三年,新疆进入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新时期。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总体战略和“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具体战略选择,以“跨越式发展与法治建设”、“做守法公民,建和谐家园”等为主题,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法制宣传活动9800余场次。在三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期间,集中组织开展了以“平安、和谐、法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和法治讲座,并广泛组织动员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各地客商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3、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也是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结合点、着力点。我们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理念,结合自治区“民生建设年”工作,通过“千人宣讲”、“法律进万家”等形式,广泛组织开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市拆迁、土地征用、医疗改革、食品药品安全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相结合,在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释疑解惑的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维护,“六五”普法以来,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累计达4.6万余人,挽回经济损失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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