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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齐哈尔市国税局荣获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时间:2016-10-01 14:31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2016年9月,齐齐哈尔市国税局被授予“2011-2015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荣誉称号。2011年以来,齐齐哈尔市国税局严格按照“六五”普法有关要求开展工作,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丰富普法手段,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聚焦特色活动,搭建多元宣传平台。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为中心,面向社会积极创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标语、税收法律咨询等形式,加大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每年都在《齐齐哈尔日报》刊登纳税光荣榜、开辟“国税政策问答”等栏目,定期发布国税政策,回答读者提出的具有代表性的涉税问题。同时,专门抽调了骨干力量深入重点企业,就企业的实际情况研读新税法,解决具体问题,在较短的实践内让更多的企业受益,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创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是创新宣传形式,增强税收法治观念。在网站上设立普法宣传栏目,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轻松知晓国家有关税收最新信息和最新政策;每年都创作税收动漫宣传片,将复杂冗长的办税流程简练制作成动漫片,在中心城区户外播放;相继开展了“送法进社区”、建立“税收教育基地”、《税收-发展-民生》主题摄影展、举办税收知识有奖竞赛答题、开通普通发票查询系统、“服务大企业国税行”、“短信传税情”等活动,切实增强了全民的税收法治观念。

      三是激发宣传活力,营造法制教育氛围。把握税收宣传月、法治宣传日契机,营造普法宣传的浓厚氛围。五年来,全系统在税法宣传月和法治宣传日期间共设立宣传标识180多个,散发宣传单80000余份,拉挂横幅上百条,解答纳税人疑难问题上千件,切实提高了广大公民的法治意识。另外,针对国家新出台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各基层局定期举办公益性国税讲堂,聘请专业老师义务为纳税人讲解税收政策,现场解答税收咨询,宣传纳税人权力与义务,先后对增值税条例、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多项税收政策及业务处理进行讲解和宣传,五年来学习培训纳税人近50000人次,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明显提升。(采编:张文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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