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厦门市出台了《促进会议展览业加快发展若干意见》(厦府办〔2014〕89号),大幅提高对会展业的扶持力度,旨在通过加大扶持,推动会展产业做大做强,使会展业成为融合传统产业和优势产业的重要工具平台,将厦门打造成为传统产品展示交易中心、产品研发设计中心,海西乃至全国产品定价中心和产业产品质量标准中心。相比2011年扶持政策,新政策在三方面大幅加大了会展业扶持力度。
一是奖励标准成倍提高。自办展常规奖励、对台奖励和引进巡回展等三项奖励封顶额度均成倍提高,其中常规奖励总额从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台奖励总额从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招揽引进展览奖励从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
二是增设三项奖励。分别为自办展特别奖励、增量奖励以及大型会展机构引进奖励,其中自办展特别奖励是对10大重点领域展览会在实行常规奖励的基础上增加30%的特别奖励;增量奖励是在常规奖励扶持届满后给予扩大部分展览面积相应的奖励;大型会展机构引进奖励是对达到相应标准的新设会展企业给予相应的购房房价或办公用房租金补助。
三是降低奖励门槛。降低商业、学术会议奖励申请条件,由原来统一以五星级酒店500间夜为奖励起点,调整为商业会议奖励按四星级酒店500间夜、学术会议按三星级酒店500间夜为奖励起点。
来源:(福建省外经贸厅 )
(责任编辑:HN666)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