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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7-11-30 15:46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临沂摧毁首个跨地区重大涉黑犯罪集团

    琅琊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08-05 07:20:00 下载临沂通客户端 论坛

      ——临沂马绿家黑社会性质组织覆灭纪实 
      核心提示:  
      2011年7月13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以马绿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马绿家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首犯马绿家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他25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8人刑期在10年以上。  
      7月26日,涉案罪犯全部被投送监狱执行刑罚。  
      至此,这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终于落下帷幕。  
      这是临沂市市公安机关摧毁的首个跨地区重大涉黑犯罪集团。这个长期盘踞在临沂市罗庄区、河东区、莒南县、临沭县、日照市岚山区、莒县等地及其周边,为非作恶、巧取豪夺、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并公然与执法部门对抗、挑战政府权威,严重破坏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终被成功、彻底摧毁。  
      马绿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功铲除,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消除了社会隐患,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同时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打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战斗力。

     

      “黑老大”马绿家接受审判。

     
      合法外壳下的“黑组织” 
      马绿家以“临沂绿家运输有限公司”为合法“外壳”,纠集、吸纳其亲属和部分霸痞分子加入公司,逐步发展成为以暴力违法犯罪等方式非法控制岚济路等重型货车运输线路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马绿家,男,43岁,回族,小学文化,临沂市罗庄区盛庄办事处花埠圈村人,“临沂绿家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4年5月8日,马绿家因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非法拘禁两项罪名被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05年2月8日经法院裁定假释。假释期内,马绿家不仅不悔过自新,反而变本加厉,开始与部分违法犯罪人员勾结串联、朋比为奸,从事黑恶犯罪活动。 
      2006年7月25日,马绿家注册成立“临沂绿家运输有限公司”,从此便以该公司为合法“外壳”,不断纠集、吸纳其亲属和部分霸痞分子加入公司,笼络、豢养了一大批社会闲杂青年、劳改和劳教释放人员为其效命。该公司先后非法制作了8种“绿家运输”回文标识牌向社会公开发售,吸纳大批货车“挂靠”其公司,每月收取费用,疯狂敛财。案发前,马绿家犯罪集团已累计非法收取“管理费”、“保护费”近2000万元,积累了强大的经济实力。 
      马绿家以此为基础,经过多年的苦心钻营,逐步发展成为以他为首,孙宝丽、王克轩、孙艳彬、马自明、赵率率、马自蛟、季文亮等为骨干成员,徐涛、朱自强、魏东生、岳耀堂、闫超、李兰营、马一强等为一般参加者,以暴力违法犯罪活动等方式非法控制岚济路(342省道)等重型货车运输线路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公安机关调查得知,该组织成员固定、分工明确、管理严密、等级分明,定期发放工资和奖金,有统一的服装、食宿点和作案工具,形成了一套约定俗成的纪律。公司员工一般早晨8点多钟上班,有事找马绿家或孙宝丽请假,要求手机畅通,确保随时能联系上。平时没有事情时,员工都待在公司,并在公司的伙房统一免费就餐。在公司内,马绿家负责全面工作,员工称其为 “二哥”或“二叔”;其妻子孙宝丽负责公司的财务,别人则喊她“二嫂”或“钱总”…… 

     

    来源:琅琊网  编辑: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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