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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州纪委通报4起腐败典型 一财政所长因公款私存被党内警告-焦点

    时间:2016-06-02 15:36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齐鲁晚报5月29日讯(记者 段婷婷)记者29日获悉,为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近日青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青州市谭坊镇张北村原村主任张德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张德光在担任该村村主任期间,未按照规定进行评估,也未召开村民大会研究通过,违规处理村集体资产,并在收取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时违规收取群众捐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3月,市纪委给予张德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青州市云门山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所长岳生书失职问题。岳生书在担任云门山街道财政所所长期间,除经费账对公账户外,云门山街道办事处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用于存储公款,岳生书对本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款私存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2016年3月,市纪委给予岳生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青州市谭坊镇西何村党支部书记何书胜违纪问题。何书胜在担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对该村违反财经纪律、坐收坐支、低保把关不严负有主要责任。2016年4月,市纪委给予何书胜党内警告处分。 

    青州市谭坊镇民政所所长王清亮失职问题。王清亮在担任谭坊镇民政所所长期间,对该镇河子头村委上报低保申请户在未认真审核其真实家庭收入的情况下即予以审核通过并发放低保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王清亮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4月,市纪委对王清亮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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