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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季羡林之子诉北大 对胜诉充满信心

    时间:2016-06-03 12:05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中新网北京6月1日电(上官云)因对季羡林先生生前保存的书籍、字画等物是否应由北京大学占有存在争议,季羡林之子季承将北京大学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季羡林文物、字画等共计649件。5月31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持续至下午3时,庭审焦点则集中于“赠与协议是否有效”等三大问题,且并未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季承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对胜诉充满信心。

    季羡林之子诉北大

    梳理回顾:季承主张北大返还649件珍贵文物

    2001年7月,季羡林先生与北京大学签订一份捐赠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将属于季羡林个人所藏的书籍、著作、手稿、照片、古经字画以及其他物品捐赠给北京大学,赠品清单于2002年3月1日以前由赠与人交付受赠与人;赠品将分批分期由赠与人移交受赠与人指定的北京大学图书馆,直到本协议所列各项全部赠品移交完毕。

    季羡林之子季承起诉称,2008年12月季羡林曾书嘱“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里的书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有说过全部捐赠”、“全权委托我的儿子季承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物、务”。

    季承认为,季羡林已于2008年的书嘱中表明全权委托季承处理撤销捐赠协议的事宜,据此,主张北京大学返还前述珍贵文物、字画共649件。

    对于季承的起诉,北京大学答辩称:季羡林先生未有撤销《捐赠协议》的行为,且《合同法》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可以撤销的规定。季承提出“返还原物主张”没有依据。

    自季羡林于2009年7月去世后,季承一直与北大协商返还这些文物、字画。据《济南时报》报道,在协商近三年未果的情况下,季承于2012年6月14日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寄送了起诉书。2012年8月3日,此案正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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