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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营一业主上料要额外交纳500元电梯使用费? 物价部门:不能收取

    时间:2016-07-11 03:13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黄三角早报7月5日讯(记者 王晓云) 新房装修上料,家住阳光100小区的张丽(化名)被收取500元电梯使用费。此前,张丽已向物业交纳了2000元装修保证金和200元垃圾清理费。如果不能使用电梯,张丽的新房将无法上料按时装修。12358价格投诉举报热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不允许额外收取电梯使用费。

    6月底,张丽一家开始装修在阳光100小区购买的新房。“当时物业要求交纳装修保证金2000元和垃圾清理费200元,收费后开具了单据。”张丽说,没想到,等到装修正式开始,装修工人往家里上料的时候,却被小区的“工作人员”要求交纳电梯使用费。

    “这个钱不强制交,但不交钱就用不了电梯,上料得自己搬上去。”张丽说,被逼无奈她交纳了500元电梯使用费,“‘工作人员’说交了这个钱在他们那里有记录,并没有给什么开具单据。”虽然500元钱不多,张丽的心里还是很不得劲,“交钱得有个说法,2000块钱的装修押金难道连个电梯也不让用?”

    记者以业主身份咨询了阳光100物业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业主使用电梯上料才会收取500元。“2000元的装修押金不包含这个费用。而且该收费不强制,业主可以不交,不用电梯上料。”工作人员称,500元钱并不是物业公司收取,而是工作人员在小区排查时,现场收取。“业主可以先上料,到时候收费人员自会到现场收取,并开具相关证明。”工作人员表示,钱并不是交给物业,“而是替电梯维保公司代收的。”

    12358价格投诉举报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山东省物业装修管理费用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在业主交纳装修保证金的前提下,业主上料时不允许再额外收取电梯使用费。如果遇到上述情况,居民可直接拨打12358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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