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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嘉兴出台首个会展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时间:2016-04-25 17:55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以2005年嘉兴国际会展中心的建成为标志,我市会展业已经走过了6年多的历程。6年来,嘉兴展会的数量每年以20%以上的增幅递增。然而同类型展会重复举办、只求人气不求质量、“挂羊头卖狗肉”等乱象也伴生着会展业的发展。日前,我市出台首个会展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结合目前嘉兴会展业发展的实际,针对同类会展项目的前后间隔时间、同类小型展会的整合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同类展会年度不超过6次

      目前我国会展经济正处于蓬勃发展中,展会的数量也在快速增长,然而真正具有影响力的品牌展会、知名展会却是少之又少,而且重复办展在其中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不少同行业的展会,个性化不突出,雷同度较高,有时连展会的参展商也是“熟面孔”。

      市会议展览协会负责人丁伟民告诉记者,目前嘉兴展会也存在规模小、同类型展会多的情况,“像嘉兴比较多的就是家装展览,去年家装展就有6个,既有展览公司承办的展会,也有媒体等单位承办的展会。”他认为同类展会重复举办,一方面规模小难以形成品牌效应,另一方面对会展中心在办展时间和场地方面都是一大考验。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将成立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组成的会展项目联合管理评估小组,由会展项目联合管理评估小组对市级会展项目的展前申报、展中现场、展后绩效等进行评估。其中展前开展申报评估就是为了提高我市展会质量,培育高质量、有成长潜力的展会。

      市会议展览协会将根据全市的展会申报情况,进行项目、时间、规模的综合分析、协调,原则上规定同类型展会项目前后相隔要达到2个月时间,年度内不重复举办6次以上。同时小型展会要服从于大型展会,对于规模较小的展会要进行整合,对于可行性不强的展会要进一步进行研究筛选。

      坚决拒绝无关主题参展商

      在现有的会展形势下,纠纷案件时有发生。曾有参展商和举办单位只通过口头协议约定摊位费,展销两天后,参展商发现生意冷淡、无利可图,便认为展销会举办单位事先没有如实告知当地情况,与原先承诺有差距,要求退回摊位费,因而产生纠纷。

      根据我市出台的管理办法,凡是纳入全市会展计划的展会项目,在正式举办前5天,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会展项目联合管理评估小组,由管理评估小组对展会的参展单位、展会面积、标摊数量、组织质量等进行实况记录。比如,参展单位按实际出席数量计算,展会面积按照实际承租面积不低于摊位面积的2倍计算,摊位数量按每个9平方米计算,特装展位按实际展览面积折合为9平方米的标摊计算。

      名为汽车展,实际却有食品摊位、服装摊位,对于这样“挂羊头卖狗肉”的展会,丁伟民表示,将对参展企业进行严格审核,对于不符合展会主题的参展单位不予计入,“比如说车展有汽车维修企业参展,这个可以归为关联行业,不相干的我们将劝其退出展览,以保证展会质量。”

      而对于列入年度会展计划和特批的会展项目,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将由我市市级三产资金给予补助奖励。为了进一步提高三产资金的引导作用,我市将对年度会展项目实行分类扶持补助。对年度会展计划进行分类,分重点会展、一般会展和创新会展三类,采用重点会展重点扶持,一般会展一般扶持,创新性、前瞻性会展特别扶持的分类扶持补助办法。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