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站长资源库!分享精神,快乐你我! 
  • 首 页
  • 留言求助
  • 厦直奔会展典范城市 每届展会综合奖励最高280万

    时间:2016-06-06 14:47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厦直奔"会展典范城市" 每届展会综合奖励最高可达280万

    厦直奔"会展典范城市" 每届展会综合奖励最高可达280万

      海峡导报3 月17日讯 (记者 张顺和)厦门会展业发展再次迎来政策的助力。近日,《厦门市经贸专业展场地租金补助办法》正式发布,这是厦门市在2014年 6月出台《促进会议展览业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基础上,再次出台会展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强了政府对会展业的导向鼓励作用。

      近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立足厦门的区位优势、城市特质和发展环境,高度重视会展业的发展。在此推动下,厦门市会展业快速发展,会展环 境不断优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趋势不断加强,会展旅游业“千亿产业链”正在成形,并朝着建设“国际会展名城”和“中国会展典范城市”不断迈进。

      每届最高可获奖280万元

      目前,厦门市办展成本偏高,影响巡回展的引进和本地自办展特别是中小展会的培育。其中,展览场地租金是办展单位的重要成本,也是不可减少的硬性支出.实施展览场地租金补助政策有助于降低企业办展成本,营造更好的会展发展环境,促进实现厦门市会展产业升级。

      根据上述办法,展览场地租金补助的门槛范围为:在厦门市举办3天以上经贸专业展,本地自办展展览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招揽展展览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补助内容是经贸专业展租赁展览馆场地的费用,不补助水电、空调等其他费用,对补助天数和补助单价也作了一定的限制。

      展览场地租金补助突出补助展览增量,对自办展增量面积和招揽展给予场地租金50%的补助,对自办展存量面积给予实际展览场地租金20%的补助。

      根据该办法,在厦门市举办的经贸专业展,每届最高可获得80万元展览场地租金补助,而且可以兼得其他会展奖励。综合起来,加上之前的会展奖励政策,招揽引进的展览每届最高可获得280万元奖励,本地自办展最高可获得250万元奖励。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