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6-021 证券代码:834059 证券简称:灵通展览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灵通展览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灵通展览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灵通展览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年 8月 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宇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灵通展览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6-021 1. 议案内容:该议案内容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于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 露的《灵通展览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灵通展览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该议案内容见公司于 2016年 8月 23日于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 的《灵通展览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于 2016年 9月 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 公告编号:2016-021通过,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备查文件 《灵通展览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灵通展览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8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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